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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改品種是否有機的爭議
26-03-01.1
日本著名稻米品種,秋田小町(あきたこまち)是越光日的後代,而且不會蓄積鎘。由於是透過「重離子束放射線育種」開發,雖然不屬於基因改造(GMO),但是否符合「有機」精神在國際間(如
IFOAM)及日本國內消費者團體中引發了激烈爭論。
2/27日會有線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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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獎得主提基改黃金米
26-02-07.1
我從沒說過「基因改造食品很可怕」。
報載諾貝爾獎得主Sir
Richard J. Roberts在中研院演講,以「黃金米」為例說明,透過基因改造增加維生素A含量,可有效改善部分地區營養缺乏問題,對公共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其實早在2016年,就有百位諾貝爾獎得主簽名挺基改黃金米,要求綠色和平不要再反對。簽名會的主要發起者就是Sir
Richard,而媒體批露該簽名會是supportprecisionagriculture.org在安排,該組織很顯然是推動基改作物的團體,
資金來自基改企業應該很好推測。
顯然那百位諾貝爾獎得主被蒙蔽了,基改黃金米所以遲遲無法種出來,並非綠色和平的杯葛,而是另有原因。
反之,在沒有基改黃金米的情況下,菲律賓維他命A缺乏症已經由2003年的40%降到2008年的12%。
這方面我已在2016年7月2日的臉文加以介紹。
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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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到現場,不知道Sir
Richard有沒有講出「基因改造食品很可怕?」這句話,或者只是報社自己下的標語吧。無論如何,贊成基改的科技人也常講:「反對基改的人都說基因改造食品很可怕,他們是反科學,反理性的」。
當然不少反對基改的人士會說基因改造食品很可怕,不過大概多是道聽塗說吧。從2028年開始的「台灣無基改推動聯盟」就從來沒有說過那句話。
我們瞭解基改食品經過審核上市後,應該不會有立即的風險。但很多透過動物試驗的科學研究指出,基改食品具有健康風險,因此基於預警原則,我們呼籲立法院推動基改立法,針對基改食品加以審核,並採追蹤追溯制度管理,包括上市需要標示,讓消費者自己決定要不要買。
目前已到了第二代基因改造的時代,也就是所謂的基因編輯。若干國家已認定少量的基因編輯不需要如同第一代基改產品那樣的審核,上市後也無須標示。
但是還是有許多科學研究指出基因編輯不是那麼精準,還是會引起複雜的基因改變,基於預警原則,還是要加以管理。
因此我們呼籲政府比照第一代基改產品的方式來管理基因編輯食品,但不會說基因編集食品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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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可自行禁種基改作物
26-02-07.2
歐洲法院裁定,歐盟成員國有權在其領土內禁止種植基因改造作物,此舉並不違反歐盟法律。
義大利禁止在境內種植基改作物,但某農民還是在種了孟山都公司的基改玉米
MON810。義大利主管機關隨即下令銷毀相關作物,並對該農民處以5萬歐元的罰款。
該農民不服裁決,告到義大利法院,主張相關禁令可能侵害歐盟「貨物自由流通」及「經營自由」原則,並違反不歧視與比例原則。義大利法院因此請求歐洲法院就該禁令是否違反歐盟法提供意見。
歐洲法院最近在判決中指出,自2015年起,歐盟已建立一套程序,允許成員國在無須提出特定科學或技術理由的情況下,申請禁止基改作物的種植,只要基改作物的核准持有人未表示反對。法院認定,該程序本身並不違反歐盟法律。
法院同時裁定,相關禁令並未違反比例原則,也不存在對不同歐盟成員國農民的差別待遇。此外,該禁令並未妨礙基改產品的進口流通,也未限制消費者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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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若在2015年之前,義大利政府會被判違背歐盟法規。但2015年歐盟修正了基改種植的「opt-out
(退出)」制度,就算歐盟核准種植某項基改作物,但成員國仍可以基於公共政策選擇、農業政策需要、土地使用考量、社會經濟影響、傳統或有機農業保護等理由,在全境內或部分地區禁種該項基改作物。就算基改公司項歐盟反對,只要成員國提出依退出制度,還是可以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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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准基改紫番茄種植上市
26-02-01.1
澳洲主管基改產品的機構,基因技術監管辦公室(Office
of the Gene Technology Regulator, OGTR)已於2026年1月核准基改紫色番茄在澳洲的商業化種植與釋出
要在澳洲市場將該番茄及其衍生產品作為人類食用食品銷售,必須向澳洲與紐西蘭食品標準局(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 FSANZ)另行申請。FSANZ也負責規範基因改造食品標示要求,並在2025年10月評估後認為,認為這種紫色番茄製成的食品與傳統番茄產品比,安全性相當,且依法須強制標示為基因改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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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部分州與領地因市場規劃仍有種植與行銷上的限制。
按,澳洲仍有部分地區禁止基改:
1. 塔斯馬尼亞州(Tasmania),截至目前仍保有全洲全面性的禁種基改作物。
2. 澳州首都領地(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ACT),禁止商業性栽種基改作物,但允許研究或小規模試驗。
3. 南澳州的部分區域,如袋鼠島
Kangaroo Island目前仍保留無基改或禁種基改,主要是維持其作物的「無基改」市場品牌優勢。
按,其實非基改品種也有紫番茄,果皮紫色含花青素,果肉紅色含茄紅素。而該基改紫番茄內外全都是紫色,茄紅素含量低。基改紫番球的可能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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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基編基改產品的安全性
26-02-01.2
將來農家在噴甚麼東西的時候,誰知道那是不是基編試劑?
重視「戶外基因編輯」技術的安全問題。
當大眾還搞不清楚甚麼是基因編輯作物時,戶外基因編輯技術已經出現了。
先前的農業基因編輯技術例如CRISPR-Cas是在控制下的實驗室或溫室環境內操作,先修改植物/微生物的基因,後再釋出至田間。
但「戶外基因編輯」指的是直接在田間/自然環境中將基因編輯工具的試劑噴施/散佈出去、讓那些「基編試劑」在現場作用,像噴灑農藥一樣在田間「編輯」目標物種的基因。
透過文獻與專利申請書,可以得知以下新發展。
由於基因編輯工具並非完全絕對專一,可能會在不預期的物種中產生意外突變或基因改變。這種改變可能影響重要生理路徑(如蜂類中樞神經發育、動物激素代謝等),甚至引發健康或生態影響。
最新研究指出,如果把基因編輯的活性工具如CRISPR/Cas釋放到大自然,這些基編試劑可能會接觸到非目標生物,包括昆蟲、土壤微生物、甚至人類。研究預測在人類基因中有數百種潛在會意外被編輯的目標,但現有生物資料庫太小、太有限,無法準確預測風險。
這些技術可能運用在以下各方面:1.
基編生物性農藥;2. 像農藥一樣噴灑基因編輯活性試劑;3.
調節穀物的成熟或乾燥;4. 透過灌溉、土壤傳遞基因試劑。
基編生物性農藥還是有些管控,但噴灑基因編輯活性試劑到田間/戶外,會發生甚麼事,誰也說不準。
透過灌溉或土壤來傳遞基因試劑更令人擔憂,這是把仍然具有基因編輯能力的分子/載體混進水或土壤,讓它們在地下、根際、整個田間慢慢擴散與作用。
然而,我們無法下令只讓田間作物吸收,田間多樣的生物,特別是土壤天文數字的微生物都可能吸收而被編輯,怎麼編輯的沒人知道。
這比葉面噴灑更難治理,因為看不見而無法監測、露時間拉得很長、難以控制只留在施用地區。
因此學者呼籲不能再忽略戶外基因編輯的可能性與風險,必須建立全新的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的制度,確保:
1. 人類健康不受意外暴露的影響;
2. 生態系統不會受到難以逆轉的變異;
3. 所有可能的非目標種風險都應全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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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基改標示違法衝擊企業
26-01-11.1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去年11月31日裁定,美國農業部在2018年制定的基因改造食品標示規則部分違法,命令撤銷並重新修訂。
此一判決不僅被視為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勝利,對食品企業投下震撼彈,在包裝、供應鏈與合規成本上都需要全面重算。
法院裁定指出,僅以QR
code或數位連結在基改成分揭露方式上並不合法,食品包裝須提供明確、可視的標示資訊。這意味著,長期依賴數位標示或未標示策略的食品業者,必須重新設計包裝版面、調整印刷內容,並重新啟動內部審核與合規流程。
對於跨國食品品牌而言,包裝改版往往牽動多國市場同步調整,不僅涉及高額設計與印刷費用,也可能導致既有包材庫存報廢,這方面的成本很可觀。
更具結構性影響的是,法院否定了USDA以「是否能檢測到基因改造
DNA」作為標示門檻的做法。裁定明確指出,「是否實際使用基改原料」才是標示義務的關鍵,而非最終產品中是否仍可檢測到DNA。
這項法律解釋,直接衝擊大量使用基改玉米、大豆衍生物的高度加工食品。企業未來必須追溯原料來源,確認是否使用基改作物,並據此進行標示或供應鏈調整,供應商文件、合約條款與稽核機制都需同步升級。
隨著法院明確認定USDA相關規定違法,企業已難再主張「僅依行政規則行事」作為免責理由。法律界指出,未來若企業未及時調整標示策略,恐面臨消費者保護法訴訟、不實標示指控,甚至集體訴訟風險。
食品業者大致面臨三種策略選擇:持續使用基改原料並全面標示、轉向非基改供應鏈,或針對不同市場採取差異化策略。無論選擇哪一條路,都將伴隨原料成本、管理複雜度或品牌風險的上升。因此,食品企業的法務與風險管理部門,勢必重新評估訴訟風險、提高合規預算。
產業分析指出,這項判決不只是單一標示規則的修正,而是重新定義了食品企業在基改議題上的風險計算方式。即使行政機關過去採取寬鬆態度,最終仍可能由法院把合規與成本責任放到企業身上。
此案也引發國際關注。在歐盟、加拿大及其他正討論放寬基因編輯或基改管制的國家,美國法院的判決被視為一項警訊:即便政策走向去監管,只要涉及消費者權益與法律原意,司法體系仍可能成為重新收緊規範的關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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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討論基編基改的標示
26-01-11.2
加拿大政府目前正針對國家「基因工程產品自願性標籤標準」(CAN/CGSB-32.315)展開公眾審查,諮詢期將於
1 月
23 日結束。本次檢討的核心爭議在於基因編輯技術應如何定義,以及其產品是否可標註為「非基改食品」,此舉已引發產業界、有機團體與消費者組織的激烈辯論。
根據加拿大聯邦政府現行立場,只要不涉及外來DNA,基因編輯作物在種植與飼料用途上,其監管層級與統育種作物基本一致,可豁免於第一代基轉基改生物的嚴格風險評估。基改企業對此表示贊同。
加拿大目前對基改食品採自願性標籤制度,要求業者若選擇標示,內容必須真實且不得誤導。然而,新的提案擬將基因編輯與基因轉殖加以區分。
加拿大健康食品協會(CHFA)對此提出警告:雖然法規擬將兩者區隔,但在科學定義上,基因編輯仍屬基因改造的一種,新制可能允許基因編輯食品被標示為非基改產品。而去年10月的調查報告顯示,多數加國民眾認為兩者性質相同,並主張標籤應透明揭露。
有機農業部門對放寬監管表示憂慮,擔心基因編輯作物的普及可能導致有機作物受交叉污染,進而影響有機驗證與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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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審查美國基編基改豬隻
26-01-11.3
日本食品衛生審議會「新開發食品調查委員會」之下的「基因改造食品等分科會」於2025年12月25日召開會議,審查會議內容是由美國Genus公司利用基因編輯技術所開發的基編基改豬,用來對抗會導致豬隻呼吸道症候群的病毒PRRSV。
該委員會過去已有了基因編輯魚類的審查經驗,因此會在那個基礎上,進一步檢討並研究家畜所特有的議題。在家畜來源食品的整體審查思路確立之後,這些豬隻來源食品將可透過提出通報的方式取得核准。
該病毒PRRSV會導致豬藍耳病,讓母豬流產、死胎、繁殖率下降;仔豬呼吸道疾病、死亡率上升;育肥豬生長遲滯、用藥增加。
該病毒必須透過豬的巨噬細胞表面的醣蛋白受體CD163,才能進入細胞並複製。美國Genus公司用基因編輯刪除CD163的一小段區域,讓病毒無法辨識,因此豬不會被感染。
美國已於2025年4月29日批准該基因編輯豬,Genus公司隨後也在巴西與哥倫比亞取得核准,目前正持續推動在墨西哥、加拿大、日本與中國的審核程序。
由於相較於植物,家畜的生命週期長,其動物福利、倫理、生態外溢風險更高,高度連動著食品安全與動物健康風險。例如病毒是否迅速演化改用其他受體?RRSV會不會演化出更高致病性或跨物種感染的能力?是否導致高密度飼養的合理化,而讓其他疾病的風險上升?
目前尚未得知12月25日會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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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改玉米在美國的轉向迴流
26-01-04.1
過去十年基改作物流行混合特性,即一項基改品種可兼抗蟲與忍受除草劑。不過現在至少在玉米,可能風向開始轉變,有些公司只提供單純可忍受除草劑的玉米基改種子(唯一RR),甚或無基改玉米種子。這對美國農民而言,不但是國際貿易與消費市場的需求增長,在2026年的經濟環境下成本會更低,具獲利優勢。
種子成本方面,在2026年預測購買非基改或唯一RR種子可讓農民每英畝節省約20美元。部分研究更指出,基改種子的成本可能是非基改的兩倍,若以1,000英畝的農場計算,一個產季可省下高達8萬美元以上。
在產品售價方面,非基改玉米通常享有市場溢價。根據2025年底的市場報告,非基改玉米每英斗可獲得0.25至1.15美元的額外利潤,特別是針對食品級市場(如墨西哥的玉米餅產業)或產銷履歷(IP)產品。
非基改玉米在產量競爭力與土壤健康方面,農民採用再生農法的農民,在土壤健康得到改善後,產量能與基改品種相當甚至更佳。此外,非基改玉米通常含有較高的營養成分、纖維及抗氧化成分,對畜牧業而言更有利於動物生長。
雖然非基改品種需要更精細的田間管理與病蟲害預測,但在2026年的農業大環境下,非基改玉米因其高回報潛力與較低的前期負擔,已是美國農民規避風險的重要選擇。
Source 1
Sourc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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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新農政包括基改全標示
26-01-04.2
南韓2026年農政新方向包括基因改造生物的全面標示。
南韓農部(農林畜產食品部)宋美玲部長表示,2026年是「農業政策大轉型」的元年,把糧食安全確立為農政的最優先支柱,並強化制度基礎,使農業成為守護國民飲食的國家戰略產業。
農部將上調糧食自給率目標,並推動制定《糧食安全法》,系統性配置所需的農地與預算等資源。在擴大水稻以外的戰略作物栽培的同時,將以導入基因改造生物全面標示制度為契機,穩步提升實質糧食自給率,並強化國家糧食安全體系。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