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基改共存網 歐盟各國共存制度現況-2006 農委會95農糧-2.2-作-03委辦計畫報告部份內容之二 計畫執行人:郭華仁 (台灣大學農藝學系) 2006-12 資料來源: http://www.gmo-safety.eu/en/focus/coexistence/513.doc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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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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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擬共存法律中。 |
候補 會員國 |
2005年開始執行共存法律。 最小間距:玉米800m,大豆20m,籽油菜4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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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開始執行共存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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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工程法中包含共存規範。優良農業操作規範尚未通過;隔離間距尚未通過。 |
Finland |
草擬共存法律中。 |
France |
政府計畫在新的基因工程法中加入共存部分,並送達國會審議。 |
Greece |
共存法律草案未完成。 |
UK |
共存法律尚在討論與草案階段;2008之前不允許種植基改作物。 |
Ireland |
未實施共存法律;已成立專門工作小組。 |
Italy |
由各個國內各地區自行制訂共存措施;2007年之前不允許種植基改作物。 |
Latvia |
共存草案已完成。 草案的隔離間距: 玉米200/400m, 油菜4000/6000m, 甜菜100/300m, 馬鈴薯20/10m(傳統/有機);輪作與自生作物的控制亦有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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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存草案已完成。 隔離間距:玉米200m,甜菜50m,馬鈴薯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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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獲得共存立法的消息。 隔離間距:玉米800m, 甜菜2000m,籽油菜30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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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共同簽訂的共存法律(農民,消費者,環保團體,產業界)。 |
Austria |
聯邦共存規範已實行,各省自行執行。 規範將北奧地利訂為無基改地區,執委會認為違法。 |
Poland |
共存法規草案完成。 草案隔離間距:玉米200/300m,甜菜100m(採種3000m),馬鈴薯50m;附加措施(輪作特定年數)。 |
Portugal |
共存法律已執行。 隔離間距:玉米200/300m,或緩衝區(24行傳統玉米)。 經濟損失有賠償。 |
Sweden |
共存法律草案完成 計畫隔離間距:玉米15-50m,馬鈴薯2m。 |
非會員國 |
基因工程法中有相關規定;在2010之前不制訂種植法規,因為瑞士暫停基因工程研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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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擬共存法律中。 |
Spain |
1998起開始種植基改玉米,沒有共存法律—法案仍在制訂中。 |
Czech Republic |
計畫將共存法律置於基因工程之下。 |
Hungary |
共存法律草案已完成 隔離間距:玉米400-800m。 需登記種植地,募集賠償金。 |
Estonia,Slovenia,Malta,Cyprus |
尚未有共存法律草案。 |